申請獎學金

財團法人趙自齊教育基金會資助海外來台深造之熱河省籍學生獎助金實施辦法

 財團法人趙自齊教育基金會為資助海外來台深造之熱河省籍學生,期使順利完成學業服務社會,委託台北市熱河同鄉會制訂相關辦法並施行,獎助金每學年度發給一次,獎勵大專以上優秀學生。

獎勵名額:大專院校生五名,碩士班生二名,博士班生一名。

獎助金種類、金額及對象如次:

大專院校生五名

(1)大專院校優秀學生獎助金,每名為新台幣20,000元。

碩士班生二名

(2)碩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每名為新台幣30,000元。

博士班生一名

(3)博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每名為新台幣40,000元。

申請資格

凡海外來台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及研究所學生,取得正式學籍且已在台已就讀一年(含)以上,具有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本獎助金。閱讀更多

() 學生其父親或母親之祖籍符合國民政府熱河省建置之學生。

(二)上一學年學業成績,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者,及操行成績、體育成績在乙或七十五分以上,且未曾受記過處分者,殘障學生及大專高年級如學校無操育課程時得免繳體育成績單。

(三)申請文件:(1)獎學金申請表一份,(2)自傳500字一份親筆簽名蓋章,(3)學年成績單一份,(4)能證明熱河省籍文件。

(四)獎學金每年辦理一次,申請期間自該年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作放棄論。於規定申請期間內,將申請文件掛號郵寄10541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91巷87號3樓 台北市熱河同鄉會審查。

(五)申請者經台北市熱河同鄉會理監事會議審查,並經「財團法人趙自齊教育基金會」同意後,通知得獎人親自前來領取,屆時無法親自前來者,視同放棄。

(六)獎學金申請書由本會印製,函索即寄。

(七)本辦法經本會訂定,並經「財團法人趙自齊教育基金會」同意後施行,修正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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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以從事教育及公益事業為宗旨,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下列業務:

一、獎助學生向學。
二、推動及捐助文化教育與社會等公益相關活動。
三、推動國內外文化教育活動。
四、扶持或捐助社會弱勢團體或個人之文化教育等相關活動。
五、促進國內外學術暨文化教育交流。
六、其他符合本會設立宗旨之相關公益性之文化教育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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